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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108年2月19蒞本縣金沙鎮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領務服務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金沙鎮戶政事務所

一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108年2月19日(星期二)13:30至16:30止在本縣金沙鎮戶政事務所受理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、補、換發業務(均不含速件之申請),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,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(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)。  二、案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「行動領務」服務、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(金門行動領務專用)、 72-92年次男子及國軍人員申請護照說明書(金門行動領務專用)、遺失未逾效期護照補發申請及護照污損換發說明書、 申請護照各項加簽或修正及加頁說明書(金門行動領務專用)、護照郵件郵資表等供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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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08-02-13